聚焦 | 2017年全国各省份生猪禁养及拆迁时间表出炉

2017-03-14    阅读(5180)

众所周知,从2015年至今,在环保的压力下,全国各省份都在对生猪养殖进行新的规划,其中禁养区的猪场要实施关闭或者搬迁。在2016年4月份,农业部发布了未来五年生猪产业规划,其中把 广东、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安徽、江苏 这八个水网密集的省份规划为限养区。

也就是说这些省份将有大量的地区被规划为禁养区,也将有大量的猪场被拆迁。2016年12月,国务院发通知要求在2017年底前,全国所有禁养区的猪场都要完成关闭或搬迁。

但目前为止,只有浙江省表示生猪调减已经完成,全省猪场数量在8100家左右,生猪存栏在570万头左右,据称是实现了畜禽养殖零污染。那么剩下的省份在2017年将如何安排?特别是限养区内的,广东、江苏、福建这些地区?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2017年全国生猪禁养及拆迁是如何安排的。


大体上是由南及北


一、广    东

2月7日,广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方案》通知,要求:2016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的规划。

开展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含小区,下同)和养殖专业户,珠三角区域提前一年(2016年底已经完成)完成。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实施雨污分流、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污染物达标排放作为环评审批的重要条件。凡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养殖场,不得开工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落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措施。2016年底前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环保部门负责)

#允许养猪的地区,规模化猪场必须要有粪污处理配套的设备,必须过环评!

坚持维护稳定。要处理好依法清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禁养区划定前在禁养区内已存在的畜禽养殖场需搬迁或者关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二、福   建

2月14日,福建省发布《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底前,全省规模养猪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汇入12条主干流及直接入海的小流域消除劣质V类水体,省级考核的重点整治小流域消除V类水体。到2020年,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和水污染防治技术能力明显提升,危害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出栏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75%以上,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2%以上,全省小流域三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

主要任务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头控制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导和督促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依法开展环评。

2、大力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

引导养殖户试用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或规模化积造农家肥,鼓励生猪规模养殖场或社会化集中处理场配套设施建设以猪粪为原料的有机肥厂。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3、全面退订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4、加快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

5、推行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建立按量补贴机制,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运输环节或资源化利用环节实施补贴,完善养殖场户付费机制

6、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督性监测

7、 加强畜禽养殖监管执法

将畜禽养殖场(小区)机器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的排放等情况纳入常态化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将日常监督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保“三同时”等制度,扇子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无证排污、超标排污、违法建设排污口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对在禁养区内违规建设养殖场(小区)的要提请政府坚决予以关闭拆除;

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严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长期未整改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进行挂牌督办,则净限期整改。

对畜禽养殖场非法占用林地、更低、违反乡村规划;随意抛弃病死猪、加工制售病死猪产品,非法转供电;违规销售兽药、饲料;活禽(病死猪)路上手续不齐全等违法行为予以打击。

8、 推进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信息化

有24个县为重点监控地区

福清市、长乐市、龙海市、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德化县、仙游县、秀屿区、涵江区、历城区、城厢区、大田县、古田县、新罗区、漳平市、长汀县、武平县、连成线、闽侯县、尤溪县、永定区、延平区

时间安排

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2018年)

全面完成小流域禁养区及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的的关闭拆除扫尾工作。

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年度改造任务;

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和劣V类小流域内所有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完成400家存栏1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配套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助项目,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覆盖政策到位为100%,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全省规模养猪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平排放。

#福建延平猪场正在拆除中,每天减少生猪数量在10万头左右。不过好在,福建地区的猪场拆迁已经进入扫尾阶段。并且,在福建,存栏量低于250头的猪场才有资格养猪啊。


三、湖    北

2016年12月22日,湖北省在仙桃召开的全省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现场推进会:在2016年底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畜禽养殖污染突出地区、国家南方水网地区重点区域中涉及我省25个县市区的养殖场(小区),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关闭搬迁;其他地方关闭搬迁截止时间为2017年底。

强力推进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拆除,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限期拆除时限,已拆除的要防止反弹。坚决取缔珍珠养殖、打击投肥养殖等违法行为,并长期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水域生态安全。

对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将依法予以补偿;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运用养治分离的PPP模式,建设专业化生产、公司化运营的畜禽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畜禽养殖粪污利用机制。

目前,湖北天门、荆州、嘉鱼、武汉、潜江等多个地区正在展开禁养区猪场拆迁行动。


四、江    西

2月16至17日,江西省政府在新干县召开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场推进会,部署中央环保督察组涉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副省长尹建业讲话,要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政府绩效管理考核内容,落实“河长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今年4月底前,所有畜禽养殖县(市、区)必须完成禁养区划定和“三区”地理标注图绘制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搬迁拆除整改工作。

#既然是4月份完成禁养区的规划,那么应该在5月份之后开展禁养区的拆迁,在2017年底完成。

到2020年,确保全省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均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储存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进一步组织调查核实,摸清2634家未建配套治污设施的规模化养猪场的基本情况,重点摸清分布地点、是否在禁养区、目前生猪存栏及粪污处理等情况,建立完善台账,并按江西省整改方案要求,指导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到位。


五、湖    南

2016年5月,发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到2020年,全省年出栏生猪稳定在6200万头左右,年出栏(笼)肉牛230万头以上、肉羊890万只以上、家禽5.2亿羽左右,畜禽养殖及其加工产值达到4000亿元。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5%以上,成为畜牧业生产主导力量;

#未来五年,湖南的生猪养殖总量将稳定在6200万头。

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省年出栏(笼)生猪5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肉鸡50000只以上及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蛋鸡10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全部建有配套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猪场都必须有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病死猪无害化达到100%

根据区域资源承载能力,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调整和规划新一轮养殖区域布局,推进畜禽养殖由长株潭城市群等养殖高密度地区向湘西、湘南等养殖低密度地区转移,形成特色鲜明、生态安全的优势畜禽产品产区。县级人民政府要在2016年12月底以前依法划分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其中,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湘江干流两岸1000米,长沙综合枢纽库区以外湘江干流两岸500米内,洞庭湖内湖沿岸1000米、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周边1000米以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及城乡居民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统一划定为禁养区。血吸虫病防治区有钉螺地带禁止放牧牛、羊、猪等家畜。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已有规模养殖场要依法限期退出。

目前,湖南各县市已经陆续将禁养区规划制定出来。


六、安    徽

2月14日,关于做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的通知。

目前全省县(区、市)政府相继确定了本地区禁养区划定范围。为确保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简称养殖场,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基本原则:关闭或搬迁工作,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规定,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各负其责,合力推进。

2.工作目标:

1-3月份,各县(区、市)政府出台禁养区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4-6月份,根据职责分工,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数量界定、固定资产评估和制定关闭或搬迁费用补偿等工作;

7-12月份,实施并完成关闭或搬迁工作。


七、江    苏

2月17日,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场推进会上,省政府划出红线整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今年4月底前,所有畜禽养殖县(市、区)必须完成禁养区划定和“三区”地理标注图绘制工作;

今年6月底前,确保完成对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的排查;今年年底前,确保依法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关停、搬迁或转产;

到2020年,确保全省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储存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去年11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后,省政府针对畜禽养殖领域存在的三个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及时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拆除一批、转产一批。各市、县(区)严格畜禽养殖项目的环评审批,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领导、全部整改到位。目前,省农业、环保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并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省环保、农牧部门联合成立了督察组,加强对涉及整改问题的养殖场和“五河一湖”流域畜禽养殖情况的巡查与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偷排、直排的养殖企业,将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坚决惩处。


八、河    南

河南省政府还未查到有正式文件,但是河南新郑、新乡已经下发。

河南新郑

2月15日,记者从新郑市了解到,该市畜禽禁养区划定范围进行调整,禁养区内将禁养各类畜禽。

据介绍,此次该市确定禁养区包括望京楼水库、老观寨水库和水库之间的黄水河段水域及沿岸300米陆域,郑新快速路通道以西陆域,以及新郑市城镇用水管理所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107国道以东,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范围内;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新郑段两侧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等人口集中区域。

限养区有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新郑段两侧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市区建成区以外、规划区以内区域;国道、省道、铁路、高速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区域。

调整到位后,禁养区内将禁止一切畜禽规模养殖,严禁新建、扩建各类养殖场。禁养区内已有的养殖场,将依法逐步关停或搬迁;限养区内逐步控制和消减畜禽饲养总量,不得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原有的畜禽养殖场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控制养殖规模,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河南新乡

2月20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部门了解到,今年新乡市将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业进行全面搬迁,也就是,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业一个不留。

新乡现有畜禽养殖企业2600多家,多数没有建设规范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特别遇到下雨季节,粪便随着雨水直接进入河道污染水体,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新乡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大隐患。

为加快畜禽养殖业综合整治步伐,根据市政府规划,14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已经全部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

根据排查,目前,禁养区内共有养殖企业480家,多数位于河流两侧。今年各县(市)、区将对这些养殖场(户)全部关闭搬迁,以消除对河流的污染隐患。


九、四    川

四川省政府还未查到正式文件,四川彭山、眉山、东坡、高台、三台已经开始。

比如彭山的要求是:

一是依法关停禁养区适度规模畜禽养殖场,二是严格按照优质污染治理规范标准,指导限养区宜养区适度规模畜禽养殖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配套足够的粪污消纳种植面积,确保实现‘零排放零污染’。


十、山    东

3月7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和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最迟于今年2月底前完成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参照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逐一研究确定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区名单。依法制定关闭、搬迁方案,出台相应的补充措施,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关闭、搬迁工作。同时,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按照养殖规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网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


十一、河    北

2月12日消息:

今年河北将全面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到2017年底规模养殖场(区)配建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要达到80%以上,并力争实现所有规模养殖场不排污。

畜牧兽医部门将制定畜禽规模养殖粪污防治及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措施,引导规模养殖场(区)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完善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推广经济有效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落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政策,重点围绕区域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利用等环节,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进区域粪污综合利用建设。

在20个畜禽养殖大县开展畜禽粪肥养分综合利用试点,实行畜禽养殖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促进畜禽生产布局优化和养殖结构调整。

河北省还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围绕采用化制、发酵、碳化等规范方式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比例60%的任务目标,建设相应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和处理设施。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养殖业保险联动,引导和带动养殖场户积极参加保险。制定保险联动耳标管理办法,扩大保险联动耳标使用范围,探索生猪保险转移流动制度。

#可以看出河北没有提出要大范围拆迁,但是提出了要有八成的规模猪场在2017年底前要配备废弃物处理设施!


总结来看

2017年猪场拆迁将继续......

留下来的猪场

如何迈过“环保”这道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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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达标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科学规划猪舍,源头减少污染------干清粪工艺、雨污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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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实现健康养猪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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